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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 合同发票审核一个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2009/6/21 19:36:21
来源: 南方网
    在天河工作的白领胡先生发来邮件称,自己参加工作三年,公积金也攒了1万多块,想了解是不是可以把钱取出来用于交房租。  

  胡先生的说法没错,公积金的确可以用来租房,具体政策可以参考穗公积金管委会发布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的要求是:“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租房自住的,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

  当然,租房取公积金并不是想提多少就能提多少。记者致电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此外,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而每次去银行提取,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收据无效。因此,租房者要先到房屋租赁中心备案同时开好发票,接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表格,接受房产记录检查,最后还要带相关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公积金提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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