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分配的廉租住房,一直受到了众多低保无房困难家庭的欢迎,可却有极少数人并不“领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住房保障部门每次“发放”廉租房时,总有一两户困难家庭最终放弃了自己主动申报、已通过层层审核的廉租房。进入2009年,主动放弃廉租住房的人有增无减,在前不久进行的一次实物配租中,又有4户困难家庭“弃权”。到目前为止,全市申请廉租房的低收入家庭中,主动“弃权”者近10户。
按照我市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放弃廉租住房或者选房后6个月不入住者,两年内将没有资格再次参与选房。虽然迄今为止,在总计449户已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困难家庭中,主动“弃权”者仅占极少部分,但不了解内情的人会问:这些“弃权者”为何甘愿放弃来之不易的廉租房呢?除了廉租房房源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带来的局限外,放弃廉租房者自身又有哪些值得反思之处呢?
张伟(化名)今年30多岁,夫妻俩都没有工作,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勉强度日。由于没有自己的房子,张伟一家人多年来挤在父母家狭小的斗室里。去年年底,张伟向所在地区的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过严格审核和公示后,今年3月,他终于获得了选房资格。然而到现场转了一圈后,四肢健全、身强体壮的他却发现了一个无法克服的“大困难”:政府此次筹集到并拿出来供挑选的近80套房源中,没有一套是离自己的父母家稍近一点的,“将来我的早饭到哪里去吃?一早起来就要走这么远的路去父母家吃早饭,我不高兴!”
“弃权”的理由既简单又让人扼腕。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在主动放弃廉租住房的人中,有不少是像张伟这样,虽然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却依赖性很强、不愿意独立生活的人。有的人失去工作后,除了拿低保金外,还赖在父母家里“啃老”,所以他们对廉租房的区位要求非常苛刻,稍有不符也不肯将就。还有一些人放弃廉租住房,则是因为房源离自己多年来熟悉的“生活圈”比较远,不愿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等。
其实,政府在筹集廉租房房源时,已充分考虑到困难家庭的各种需求。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房子一部分位于经济适用住房新建小区,一部分来源于在市场收购的二手房,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周边配套设施大多比较齐全,其中不少还是新房。在“发放”到困难家庭前,政府已按每户1万元左右的标准,对其中的新房进行了简单装修,使之达到入住条件;对收购来的二手房源,则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进行了整修。但尽管如此,这些房子仍然无法做到“十全十美”,无法完全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
专家指出,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筹集廉租房房源时工作做得更细,尽最大可能满足困难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这种现象也给社会提出了一个新课题,即在对困难群众进行物质帮助,让他们尽早摆脱生活困境的同时,也应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帮助,鼓励他们树立起自强自立的信心,只有双管齐下,方能让困难者真正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