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被迫关门 园长力争幼儿园生存权
园长质疑“不可抗力” 21日,爱心幼儿园的陈园长申明,她会继续办园。她说:“在政府关怀下居委会买了房子,怎么就算是租赁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呢?”仙洞小区物业林主任认为,物业公司只是代管房子,市住宅办将房子划拨给居委会,物业公司就无法作为甲方履行合同了。陈园长认为,“买卖不破租赁”是物权法的一个原则,不论房子归谁,租赁合同都可以继续履行,“应该按照法律办事、按照市场规则办事!” 她说,这两天很多家长看到报道后,不断给她打电话,问幼儿园为什么要突然“关门”。她不断地表示,不会弃100多个孩子于不顾,将据理力争幼儿园的生存权。 对此,康晖社区居委会吴主任表示,在整个辖区内都找不到这类产权归政府的空余房子,居委会将进一步向家长们发出“温馨提示”,劝其另找地方给孩子入园。 律师:租赁合同不能随意解除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吴海曦律师认为,幼儿园租赁合同约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只有当发生前述所谓 “不可抗力”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才有权解除合同并免责。她认为,仅仅存在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转移,但该情况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解除合同的条件就还没有具备。因此,即便居委会已经取得幼儿园房子的所有权,居委会和幼儿园之间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无法履行,租赁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 家居装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