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房土地出让金或实行年租制
京华时报讯(记者 翟烜)6月24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了解到,针对公共租赁房的特殊性质,本市正在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应办法,即开发企业无需一次性交齐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让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占用土地的租金,从而有效缓解投资压力。
据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开发单位建成公共租赁房后,只能通过收取租金回收资金,与商品房和其它保障性住房相比,开发单位的建设成本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必将影响开发单位的积极性。实行土地出让金年租制,将帮助开发单位解决资金运转的问题。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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