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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时交房费被物管转租 物品尽失索赔21万-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没按时交房费被物管转租 物品尽失索赔21万
发布时间:2009/6/25 18:30:44
来源:金羊网

图:吴小姐贴在大厦内的事件说明

 

  租客吴小姐与花样年物业管理公司闹纠纷,住进楼下大堂索赔21万

  租住在罗湖红桂皇冠名庭的吴小姐去年11月离开深

圳,今年5月初回到深圳后她发现自己的房间门锁被更换,房间已住进了另一位魏小姐,而自己原来留在房间内的衣物等物品已不见了,吴小姐以自己存放在房间的物品昂贵为由向对方索要21万元的赔偿,被拒绝后便占据所租住楼宇的大堂数日。目前,双方正在就此事协商,而吴小姐也已搬离大堂。

  租户:房间被转租只好住大堂

  6月10日下午,记者在红桂皇冠名庭大堂见到吴小姐,大楼的门口和大堂内均张贴满标语,大堂的一个角落里还摆了一张床,大堂里已不见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

  吴璇小姐告诉记者,去年11月1日,她与受业主委托负责管理的花样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增值计划协议书》,约定租期为一年,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月租金为2500元。她交了两个月租金和押金后,于去年底回上海。

  去年底,她接到花样年公司员工何丽的电话,要她交下个月的房租,并给了她一个账号,她表示自己还没到交房租的时间,就没理她,过了几天,何丽又打电话过来,说如果再不交租就要换锁了,又给了她一个账号。因为何一直不给她公司的账号,所以她便没有汇钱。当听到要换锁后她立即打电话报了深圳“110”,但因她本人不在深圳无法受理。12月底,何丽打电话告诉她,房间已换锁了。于是她再次打电话报警,派出所以同样理由没有受理。今年1月中旬,吴给何丽打电话准备交房租,何丽告诉她“不用了,房子公司会租给别人。”此后就一直无法联系上何丽,而管理处接电话的人一听她是吴璇也会立即挂掉电话。

  5月,返回深圳的吴发现自己的房间门锁被换,住进了另一名租客。吴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房内的一切物品包括衣服、包包、首饰等价值20多万元的东西却被物业公司拿走后不见了,现在房子也住不进去,物业公司也不和我谈赔偿的事,自己只好搬张床在大堂里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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