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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变脸”我能要求赔偿吗?-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出租房“变脸”我能要求赔偿吗?
发布时间:2009/6/25 18:35:23
来源:沈阳日报
  
  问:去年2月,我将自己的一套精装房出租给徐某,租赁期为一年,当租赁合同到期后,我去收房,发现原本精装修的房屋面目全非。我要求徐某恢复原状,遭到拒绝。我要求他赔偿房屋贬损的费用,他也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诊断:根据我国《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您有权要求徐某赔偿他对您房屋所造成的损失。另外,您必须举证证明徐某承租前房屋的原始状况,以及房屋的现状是由于徐某不正当的使用造成的,而不是使用中的正常磨损、损坏。这样,您就可以要求他赔偿对于您房屋造成的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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