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苑小区和南岭小区两个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否合理?为何不能直接上市交易?放弃购房要收违约金吗?经济适用住房可以继承吗?弃购、退房者是否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8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针对市民近期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复核销售价格审计项目建设成本
认定安苑、南岭小区价格不虚高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来说,安苑小区(二期)小高层售价2680元/平方米,高层售价2836元/平方米;南岭小区(均为多层)售价2370元/平方米,这个价格是否有点高?
据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解释,2008年两个小区建设过程中,恰逢奥运期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带来了人力资源成本上升,预算的调整造成房屋销售价格相对过去偏高,因建设成本不同,房价就会不同。所以不能就此认为比以往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高就是房价过高。两个项目销售价格是由市物价部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确定的,并于今年3月30日、31日在石家庄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同时在房屋销售现场,也进行了公示。销售结束后购房户对销售价格提出异议,市领导要求市物价部门重新对销售价格进行了复核,市审计部门对项目建设成本进行了审计。两个项目销售价格制定是依法依规的,经审计项目成本是真实可靠的,不存在房价虚高问题。
退房不收合同规定10%违约金 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对于安苑、南岭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公开销售中少数购房户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经济适用住房房款提出的退房要求,市住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市政府已经同意免除合同规定的10%违约金,退房的家庭可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符合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条件的,仍然予以保障,最大限度地对放弃购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