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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索赔5000万承租方反诉业主 反索赔200万-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遭索赔5000万承租方反诉业主 反索赔200万
发布时间:2009/8/31 22:29:54
来源:新京报
  

  要求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200万元

  ■ “‘798’一承租方遭5000万索赔”追踪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承租798艺术区2万余平米房屋、后被指拖欠房租遭索赔近5000万元,深圳市德邦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在沉默3个多月后终于做出回应。昨日,该公司负责人赵先生称,他们已向法院提起对出租方的反诉,并提出物业面积减少等反诉理由。

  七星华电

  要求解除相关合同

  该房屋出租方———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今年5月起诉称,2007年6月30日,该公司与深圳德邦、798公司共同签订了三方房屋租赁合同,由深圳德邦租赁七星华电位于朝阳区酒仙桥路2号、面积为29008.09平米的房屋,租期约定12年。

  七星华电称合同生效后,他们投入巨额资金对涉案房屋按深圳德邦的要求予以改造,但深圳德邦从一开始就拖欠房租、物业费等费用,其间多次催缴仍拒绝支付。今年1月,七星华电向深圳德邦发出了《结束合同通知书》,但深圳德邦没有腾房且没有交付房租。

  七星华电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深圳德邦腾退房屋,追讨房租、物业费等款项,并索赔违约金、改造补偿款等共4945.76万元,同时要求解除相关合同和协议。

  深圳德邦

  面积比约定少4000平米

  昨日,在距离被诉3个多月后,深圳德邦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做出回应,并对出租方七星华电提起反诉。

  深圳德邦反诉称,七星华电交付的物业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4000多平米,却仍要求按合同约定的面积付租金。同时,七星华电延迟交付房屋且没有水电配套。近几年来七星华电在此举办活动都拒交任何费用。

  自2007年6月30日以来,承租房屋能够正常经营的时间只有4个月,导致该公司一直处于严重亏损和负债经营。深圳德邦反诉要求七星华电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并赔偿200万元。

  此案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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