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厦门保障房购买满5年有望上市 政府优先回购权-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厦门保障房购买满5年有望上市 政府优先回购权
发布时间:2008/9/23
来源:新闻晨报
本报记者 江荣义 本报讯 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满五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应当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市场指导价格与社会保障性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及普通商品住房市场指导价格由市政府确定,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昨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具有厦门市户籍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依照条例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其中,非低收入家庭只可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住房。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一家庭只能申请一套社会保障性住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轮换分配制度,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在轮换期间,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如实主动向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轮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