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农地入市"为时过早,是急功近利的行为
目前市场有观点认为,可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来调控房价。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有人认为,“农地入市”解困高地价。中国是一个严重的人多地少的国家,除非把耕地全部变成房地产开发用地,否则单靠这点所谓的“农用宅基地”焉能解高地价之困?即使通过这一农地入市之手段解决了高地价之困,但随之而来的农民失地问题和粮食危机,这两个问题会不会比高地价的问题更让人担心? 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然,从战略上来看,这也是弥补城乡鸿沟的伟大变革。
农用地实行农用用途不变情况下的土地流转,这是必要的,这种渐进的土地改革将提高农村的生产力。但过早地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纳入房地产开发用地而实行“同地、同价、同权”,出发点也许是好的,面子上也是冠冕堂皇的,但必将导致的结果是:在短期利益或威迫利诱之下,农民的土地会以各种变相的方式丧失。因为我们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上,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科学的土地执政体系、没有受到严格监督的县乡村一级的土地管理机制、没有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基本接近的基础、没有完备的失地农民生存发展与保障体系,等等,基于这些还无法完全厘清的理由,农民的土地在各种财团的势力面前,将脆弱得如同秋树上的一片黄叶。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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