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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课堂:二手房网上签约政策流程全新解析-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置业课堂:二手房网上签约政策流程全新解析
发布时间:2008/10/21 9:23:42
来源:中原地产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提高行政服务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北京市建委628号文《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自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即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工作即将强制性、全面实施!

  名词解释: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问题1:消费者进行存量房买卖必须网上签约吗?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 是的。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出台的京建交[2008]628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15日起,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也就是说,不管是自行成交还是通过经纪公司成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问题2: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如果不采取网上签约,有何后果?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后果:根据北京市建委出台京建交[2008]577号文件《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

  1)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存量房买卖的,不进行网上签约,诱使交易双方自行签约并收取代理费的,建委将限制其经纪机构网上签约并向社会公示,扣掉2分;

  2)对于机构年度违规积分达到6分,将暂停其新设分支机构备案3个月,暂停其存量房网上签约、租赁的居间和代理备案等业务至少3个月,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示1年。如果年度积分达到12分,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整改的,暂缓机构续期备案和其新设分支机构的初始备案半年;暂停其存量房网上签约、租赁的居间和代理备案等业务至少半年;同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曝光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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