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实际收取定金数改变定金约定
读者刘女士问:我将房子卖给了刘先生,约定签约当日支付我定金10万元。合同签订后,刘先生手里只有1万元现金,他写了一张欠条,内容为:今欠定金人民币9万元整,明天付款。第二天他说不买了,我还能再要那9万元吗?已收的定金要还给他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所周密律师解答:定金合同是实践性的合同,也就是说交了多少算多少,交一部分钱等于已经变更了定金约定。刘女士的情况是实际上只收取了1万元定金,等于从10万元变成了1万元,所以,不能再要求其余的定金了,但是刘女士可以不返还1万元定金。 (李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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