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放宽公租房申请标准
本报郑州讯 3月28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时指出,郑州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将适时进行调整,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据记者了解,本次政策调整在申请方式、收入条件、住房条件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
对外来务工人员,政策表明可个人提出申请。此前规定的“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资格申请需由“单位集中申请”调整为“单位集中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其中,符合条件而单位又没有集中申请计划的市民可以自行申请。原来需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改为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证明,且允许申请人在实际居住地申请。 在收入条件方面,政策指出,原规定的“月工资低于郑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调整为“低保标准的6—8倍”。此外,对住房申请条件方面,政策作出原“新就业职工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调整为“只考察个人在市区范围内有无自有住房及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变动。 另据记者了解,郑州市今年即将动工建设的十几个城中村项目也将配建公租房,数量接近万余套。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北京楼市
家居装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