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
列全国35个大中城市首位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 深圳晚报讯 据新快报报道,去年以来,政府频频提及“房价合理回归”。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显示,2011年深圳以房价收入比15.6,位居35个城市的首位;厦门房价收入比为12.5,排名第二;排在第三名的为杭州,房价收入比为12.5;广州房价收入比为9.8,排名第八。35个城市中有23个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区间,比例接近七成。 一直以来,房价收入比是城市房价泡沫的一个参考值。在一些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易居相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该机构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为7.4,比2010年全国总体房价收入比7.8减少了0.4个百分点。此外,报告指出,依据统计局口径的房价数据,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为东部一、二线城市,后5名均为西部二线城市,其中,深圳、厦门、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价收入比较高。 与2010年相比,35个大中城市中有21个城市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回落,尤以东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个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宁波、南京、上海、太原、兰州是因为房价下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则是由于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超过房价上涨速度而导致房价收入比下降。 2011年全国各大中城市 房价收入比排名前25位 排名 城市 房价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厦门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广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1 宁波 9.6 12 长春 9.5 13 大连 9.2 14 武汉 9.2 15 哈尔滨 8.9 16 太原 8.8 17 南宁 8.6 18 沈阳 8.5 19 成都 8.4 20 乌鲁木齐 8.0 21 济南 7.7 22 南昌 7.4 23 重庆 7.1 24 青岛 7.0 25 昆明 6.6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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