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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障房保得更有深度
发布时间:2012/6/26 9:42:47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向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性住房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正如江西省委书记苏荣所说,“国家建设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就是让低收入家庭增加财产。对于老百姓已经得到的好处,我们要让他们永远享受。”

  江西省保障房建设风生水起,2012年国家确定江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23.13万套,目前已基本建成18.22万套,不仅如此,江西在此基础上新增7.05万套。

  截至今年5月31日,江西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14.9万套,占国家下达开工任务的64.5%;竣工9.97万套,占国家下达竣工任务的54.7%。实现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开工竣工双过半。中国经济时记者调查发现,江西的保障房建设经验在于,创新了保障房建设模式,其“三房合一、租售并举”、“三个百分之百”以及分配中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模式广为其他省份借鉴。

  三房合一,租售并举,调动两个积极性

  今年1月4日,江西省政府宣布,从2012年起,停止新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廉租房、经适房和公租房保障对象将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在廉租房对象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公租房保障对象将覆盖城镇常住人口,包括农村进城务工、创业人员,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

  以上政策被称为“三房合一”。江西省萍乡市2008年就开始探索“三房合一”的模式,不仅巧解了资金难题,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性。2012年萍乡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覆盖面达到城镇居民人口的22.3%,超额完成国家规定到“十二五”末超过20%的目标。

  2011年11月13日,江西省委书记苏荣调研万年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时指出:“现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都没有建立退出机制,我们要重点研究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三房合一’,这是将来的发展方向。”

  2012年,江西省先后出台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的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三房合一、租售并举”新制度。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高浪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具体而言,保障房不再像以前那样明确区分公租房或廉租房,而是统筹建设租赁型保障房。然后在分配保障阶段设定不同的收入、住房门槛条件,对不同的保障对象进行分层次补贴,从而实现‘租补分离、梯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三房合一”首先解决了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虽然国家鼓励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相结合,共同进入公租房领域,但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下,因为公租房有投资大、收益低、回收期长的特点,各个机构和房地产商缺乏投资动力,90%的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投资建设。

  “为进一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社会统一配租,合理配建市政等公共资源,江西‘三房合一’先行先试。”高浪表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不仅节省了大量的资金,高效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而且“租售并举”向居民出让了部分产权,群众购房积极性也高,政府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资金回笼快,使得政府保障房建设得以迅速、连片、滚动推进。

  家住万年县“万和家园”9号楼3单元101的张小华就购买了廉租房的50%产权。他告诉本报记者,“买了后,我感觉拥有部分产权,心里觉得踏实,感觉是自己的东西,我一家三口,老婆没工作,孩子在上学,全靠我一个月700多元的收入来维持,如果未来收入多些,我还会买另一半产权。”张小华所买的49平方米保障房,每平方米1480元,而周围商品房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

  记者在《万年县2012年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看到以下条款:保障性住房出售产权比例最低为50%,最高为100%。未出售产权部分按保障性租金标准收取租金。购房人在取得部分或100%产权的,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五年内,经审核已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已购买部分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结算租金后,将剩余购房款退还购房人,其室内装修装饰部分的价款按市场评估价扣除每年15%的折旧结算后,其购买部分与未购买部分一并收回。

  万年县委书记郑高清对本报记者表示,“三房合一、租售并举”不仅解决了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居者有其所”,也使得部分低收入群体有了部分财产,更使得保障房真正地保障那些需要保障的社会群体。

  选好位置,建好房子,实现三个100%

  近年来,随着保障房建设力度的加大,有些保障房出现质量问题,“瘦身钢筋、低标号水泥”屡见报端,配套设施不健全、远离市中心等问题也屡屡出现。而在江西,自保障房建设以来,没有收到一起举报保障房建设质量的案件。

  在保障性住房选址上,江西省政府充分考虑群众的需要,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公用事业完备、就业方便的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尽量就地就近建设安置用房,方便群众就业、就医、就学。

  “我们这个小区,属于市区,周围有菜市场,买菜购物都很方便,小区的配套设施齐全,外出公交也方便。”家住万年县“万和家园”的孙兆渭对记者说,“这个小区和周围的商品房小区在外观上没什么区别,绿化面积一点不少于商品房小区。”

  据悉,2012年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就选择在该市八里湖新区核心区域,邻近正在建设的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已建成的市一中新校区和市第一医院新院区近在咫尺。万年县则坚持“用地规划优先考虑,建设用地优先安排,根据需求及时提供”的原则,将县城地理位置最优越、建设条件最好的建设用地规划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省委书记不会告诉你选取中心城区的,但开会的时候要去九江学习,让全省各市县相关官员去保障房建设实地看看,我们还各个地市去巡回现场调研,这样就形成了无声的压力,各级市县领导不得不拿出好的地块来建保障房。”高浪说。

  不仅如此,在保障房质量方面,江西更是可圈可点,苏荣曾强调,“我们现在都担心建筑质量问题,安居工程质量显得更为重要,怎么保证质量?首先要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负责,终身负责。房子一旦盖成了,质量是好是坏已经无法挽回了,主要是过程监督。”

  对此,江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履行法定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严格建筑材料入场验核制度,加强对钢材、水泥、砖头等建材产品与建筑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地。

  记者了解到,江西在全国率先推行“三个百分之百”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011年竣工验收合格的26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全部进行分户验收,验收率达到100%;全部设置了永久性工程标牌,设置率达100%;安装了180台监控视频,覆盖率达68%。

  而且,在保障房建设进度上,为保证各市县顺利完成任务,江西省更是动真格的。江西省政府指定省监察厅定期对各地、各部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限时办结,对进度滞后,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县,约谈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直至问责。据悉,截至目前,江西省先后启动约谈机制两次,共约谈10个市县政府领导,有效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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