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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可以继续居住吗?-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可以继续居住吗?
发布时间:2017/7/21 17:14:21
来源:贵州房管家

什么是70年房屋产权,在70年后这个房子怎么处理呢?房屋就要被收回吗?在购房时很多朋友对于70年产权表示很疑惑, 什么是70年产权? 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是指所购买的房屋,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我们平时就说房屋使用权年限70年。 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1、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

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

第一、当我们购买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已达到70年,不必担心,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可以申请继续使用的。

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当然续期则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只要你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租住。再次强调下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二,若当土地使用权已经届满后没有申请续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由于,房屋不能脱离土地,单独存在,因此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当商品房已经达到70年,可以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若没有申请续期,则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无偿收回房屋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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