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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土地建别墅"后续:违法建筑被要求限期改正
发布时间:2009/7/13 8:36:38
来源:人民日报
     河南省郑州市12日公布了对须水镇西岗村“经济适用房建别墅”事件的调查结果,河南天荣置业被处罚金并被要求依法依规限期改正违法建筑。

    经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于2005年1月和2008年3月分两批取得了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西岗村的157.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该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大户型住宅,其中超过300平方米住房34套。全部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32037.16平方米。

    针对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建设事实,郑州市房管局报请市政府,依法取消天荣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市规划局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责令其停工、依法依规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市建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等建设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同时,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对土地进行处理;市监察局对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监督相关部门对此事依法处理。

    郑州市政府多部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经过20多天的认真调查和研究,确定了上述处理意见。(记者 曹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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