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首页 - 二手房 - 新房中心 - 写字楼 - 家居 - 装修 - 房产金融 - 免费发布 - 视频看房 - 楼市杂志 - 评论 - 合同 - 国家政策 - 房产知识 - 互动社区
您目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写字楼新闻
沪收购小户型作廉租房 住房困难渐以家庭确定-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沪收购小户型作廉租房 住房困难渐以家庭确定
发布时间:2008/11/5 11:51:35
来源: 东方早报
  

上海放宽廉租房准入门槛,受益人群进一步扩大,同时政府还确定将收购市场上的存量楼盘作为廉租房源。昨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推进大会,部署廉租准入标准调整工作和实物配租新机制试行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公布的对廉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调整方案更为细化,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和金融资产准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也将制定出台。此外,近期还将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加大廉租房源筹措力度。

住房困难渐以家庭确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会议是在总结徐汇等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各区县进行部署试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新机制工作。

本市廉租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调整为: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8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9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而廉租申请家庭住房困难面积认定标准仍按人均居住面积小于7平方米执行。

在此之前,上海廉租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条件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3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不仅明显较原先政策有所放宽,且把福利彩票中得高额奖金等收入也列进了限定标准。

会议同时透露,今后将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和金融资产准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住房困难面积的认定方法将从现行的按人均方式确定,逐步转向根据不同人员结构的家庭来确定。

租金补贴直接付给出租人

此次会议确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行新机制,由住房保障机构组织提供租赁房源并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收取租金,实物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员月总收入的5%支付自负租金,大部分租金由政府补贴,并直接支付给住房出租人。在补贴方式上,新机制变“暗贴”为“明贴”,不再走以往公有住房的老路。

据悉,本市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金配租为主。租金配租是指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由廉租家庭自行到市场上选择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筹措和组织房源,供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租赁并同时发放租金补贴。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提出专门申请后,经过审核调查,才能获得实物配租资格。

政府收购小户型存量房

此次会议重申,将进一步加大廉租房源筹措力度,通过收购、转化、配建、改建、代理经租等多种渠道筹措房源,近期主要以收购市场上小户型存量房为主,以满足廉租家庭的适用性需要。这恰好印证了上海市政府出台14条房产新政中的第12条—“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此前,郑州、重庆的地方政府也曾出台类似政策,出钱买下空置房中的一部分,作为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补贴给需要的低收入人群。对此,中国住宅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表示,政府出钱购买开发商的闲置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一方面可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另一方面可以刺激商品房销售,同时,政府从开发商手中大量购房,也可以平抑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可谓“一举多得”。

采取两种配租方式

在覆盖对象上,实物配租范围从原规定的孤老、残疾、劳模等家庭,扩大到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三八红旗手”等廉租家庭。

在配租方式上采取增租和套租两种形式。增租住房,主要面对住房缺额面积大、家庭人口多、代际结构复杂的家庭,其原住房仍自住使用,并同时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套租住房,主要面对住房缺额面积小、家庭人口少、代际结构简单的家庭,其原住房需交由住房保障机构按市场价格代理经租后,才可承租住房保障机构新提供的实物配租住房。

在供应机制上,根据房源情况、配租方式和登记先后,对申请家庭分组、分批轮候供应,采取公开摇号的方法确定选房顺序,公开房源,按序选房,保证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退出机制上,实物配租家庭按规定退出的,如符合廉租租金配租条件,仍可享受租金配租;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可申请租赁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违规拒退的,可采取停发租金补贴,提高租金标准、收回实物配租住房以及司法处理等多种措施处置。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shoukaos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手靠手写字楼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北京通州云景东里10号0604室 TEL:+86(10)88789402 13132282109
E-mail:bjbangonglou@126.com QQ:5651564 京ICP备2024054193号-1  技术支持:手靠手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未经本网站书面许可不可转摘 北京租写楼就找北京手靠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