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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断供”对购房者可产生两方面损失
发布时间:2008/9/16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9月16日专电(记者茆琛)随着房市价格浮动,万科、金科等房地产企业麾下楼盘陆续降价,不少今年六月前“高位”购房者开始动起“断供”心思。法学专家近日分析认为,“断供”利少弊大,建议已购房者莫草率决断。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说,“断供”从法律上来讲,是非常清楚的事情,业主和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签署以后,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还贷款,就是违约,银行有权起诉。纯粹的断供案,银行胜诉无可置疑。而且业主采取断供后,并非把房子抵押给银行就可以了事,对于购房者来说,会有以下两方面的损失:   首先,银行将向法院起诉。如果银行胜诉,将判令业主偿还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如果业主仍无法偿还,法院将强制执行拍卖业主房产。目前,在房价大幅下跌的情况下,拍卖所得的款项往往不足以清偿贷款,那么银行还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尚未还清的款项。在此过程中发生的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也将由业主承担。   其次,断供将会严重影响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断供业主将会成为银行的“黑名单”,其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将严重受损,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制约,“东山再起”的机会都会受影响。   谭启平教授认为,购房自住的业主一般不会轻易断供,业主购房后一般都花了很多精力和金钱装修,并不会因为房价下降,而影响住房的质量,断供得不偿失。但对于房地产中介或“炒房族”来说,可能会出现大量的“负翁”。   谭启平说,在“断供”案件中银行、业主都会面临直接风险,虽然表面上不会涉及开发商的利益,但从长期来看,会影响开发商后续的健康发展。首先是说明楼市的价格呈现下降的趋势,不利于开发商。其次是银行的按揭还不了,银行就不愿与该开发商合作,影响后续的资金回流。(编辑: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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