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凤翔科技开发示范区于1992年12月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位于怀柔城区东南方向4公里处,西临101国道2公里,距首都机场25公里,距北京32公里。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吸引企业投资已累计达到12亿元。形成了供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宽带、天燃气、道路等“九通一平”。区内道路纵横交错,地下管网四通八达,绿化园艺成片成景。入区生产型企业26家,其中外资企业9家,来自美国、法国、丹麦、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8个国家和地区。产业布局以机械电子、食品饮料、包装印刷及服装家具业为主。
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北京凤翔投资开发总公司,是具体办事机构。设有办公室、项目部、土地规划部,承担着工业区各项建设及独立对外签署有关协议,负责为入区企业提供项目代办和地方事务包揽等快捷周到的服务。
在引进项目过程中,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项目选择以环保型、科技型为主,工业结构以“轻”为主,利用地处北京地区的科技优势,力争把凤翔开发区建设成为以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为主导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
投资凤翔科技开发区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企业依法纳税且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总额30万元以上,并且完成或超额完成上年基数的企业,按增值税8%、营业税25%、企业所得税13%给予奖励。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财政政策按《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03]1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在杨宋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
1、在小城镇投资50万美元(或相当数额人民币)兴办实业的外商、华侨、港澳同胞的内地亲属或聘用的管理人员、生产骨干1人及随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2、外省(市)单位在小城镇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兴办实业的管理人员、生产骨干1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个人投资25万人民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3、被小城镇聘用的外省(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专业职称的科技、教育、管理人才,在小城镇服务两年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5号
电话:61679488
传真:61679986
邮编:101400